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十一年了,属于合同工,与单位签订合同,但是合同单位不曾给我,我向单位提出要合同,单位以个人向单位提出辞职才会给予合同~我之所以要合同,是想确定我的薪资待遇是否与合同中标明一致~我每月工资拿到手的只有850元,有三险~单位像我这样的合同工分两种,一种是我这样的,与单位直接签订的;还有一种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工资比我高一倍,有三险,还有劳动保障用品和奖金。我不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是因为我已经在单位工作十多年了,可以转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而我要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就只能先提出辞职,然后再与单位签短期合同。我想请问您,我该怎么做,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利益?我看劳动合同法上说,像我这样工资低于锦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得到不足部分的双倍经济赔偿,是真的吗?我应该怎么做,请帮帮我~谢谢~
2024-06-30 13:53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单位不提供合同文本给您,这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您有权要求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以便您了解自己的权益。 其次,您每月工资850元,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支付不足部分的差额,并且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您提到的双倍经济赔偿,是针对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情形,而不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形。不过,如果单位确实未支付足额工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差额。 关于您不想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的问题,如果您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您可以直接与单位协商,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提供合同文本,并明确自己的权益。如果单位不配合,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然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