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干了六年,今年2月份辞职,这六年单位没给进过保险,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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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并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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