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间ktv那里上班,一开始那个经理说试用期10天,我就做了12天左右,现在说解雇我,没有工资发,一开始没有签合同,因为那里上班就不签合同的,我该怎么办?
2024-08-26 07:1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的试用期期限,那么您有权要求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加班费,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作为赔偿。此外,如果您是因违反劳动法而被解雇,还可能有额外的赔偿。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