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延边珲春人在欧亚连锁珲春延百购物中心工作。我们单位是五百强企业,属于半国企上班五年了,每个月都让我们无条件值班3次是24小时,并且是没有加班费的,我现在要辞职我能找公司要这几年加班费吗?
16天前尊敬的读者。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员工在工作中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您的单位要求您每周无条件值班3次(每次24小时),并且没有支付加班费,那么这可能构成对您的劳动权利的侵犯。 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投诉该单位的行为,请求给予相应的赔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协商不成时,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不受侵害。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到您!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