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到公司4个月,还处于试用期,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了,已拖欠工资两个月,现在也实在没办法了,给我们除去领导之外的所有员工两个选择:一,将人事关系劳动合同转去另外一家公司(此公司董事长是我们公司投资人之一);二是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这个情况下,我们离开公司,是否有权让其给与赔偿,?如果可以,这个赔偿是多少? 由于现在没法付拖欠的工资和要给与的赔偿,领导、人资这边同意给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说明,说明拖欠两个月工资和赔偿金,那这份说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
2026-01-01 08:56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且您被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以及可能的赔偿金,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些款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果您选择离职,通常情况下,公司在确认您已经完成工作后需要支付您的工资和其他应得的款项。 关于离职说明的问题,它并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它是由公司提供的,而不是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然而,这可能会对您的个人记录或信用评分产生影响,因此,在考虑是否接受离职说明时,请务必谨慎考虑。建议您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详细讨论,以了解所有可能的影响,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如果公司确实无法支付您所欠的工资和其他款项,或者拒绝为您提供离职说明,您可以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关键,以便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获得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