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我是18应届毕业生,找了教育培训机构,不与我们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只是毕业后与我们签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现在学校这边让我们填写毕业去向,我应该填哪个选项呢,是我选的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吗(下图第一张),还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全日制劳动合同还是有差别的吧,应该是不能选 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最后还想问一个问题,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扣多少税那,谢谢您的耐心解答
2025-07-30 06:42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在教育机构工作的相关事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学生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历通常被视为“实习”而非正式工作。因此,如果您在教育机构担任非全职工作,且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这种行为可能不符合中国的劳动法规定。 至于您提到的“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这可能是指您希望选择一种不同于全日制或兼职的工作方式。但是,请注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您仍然需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支付报酬。 对于您的第二点疑问,“全日制劳动合同”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来说,全日制劳动合同意味着员工每天至少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则允许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但每周工作时长不超过35小时。 关于税收问题,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可能会有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例如,全日制劳动合同通常会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如个人所得税减免等。然而,具体的税收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行业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税务局或财务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综上所述,作为教育机构的学生,如果您在该机构工作的时间超过了法定的全日制工作时间限制,那么您可能无法完全依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来满足纳税要求。建议您在考虑就业形式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未来的职业规划。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