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从工作起是压一个半月工资的,我们这说工作未满一年辞职就要扣一个半月工资的百分之30,未满半年扣一个半月工资的百分之50,当初也签了合同,请问我提前辞职公司还这样扣合不合法
2025-07-30 05:5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在没有达到法定的解除条件(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的情况下,员工可以无理由离职,并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然而,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者重大过失行为,例如故意损害公司的利益、泄露商业秘密等,这些行为可能构成对公司的违约,导致公司在必要时有权要求赔偿或扣除部分工资作为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一定的罚款或其他形式的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离职,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员工支付额外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但若员工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违约金。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