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车的时候和车行商量的车价是16万,我把4千的定金付了以后车行老板说车涨价了,涨价了2900元。我去提车之前就和老板协商好,老板说自己垫付多余的2900元钱。并说我先付上,后面给我。现在我按照162900元的价格把首付都付完了,车也开回家了。车行老板说不退了,让我自己承担涨价后的2900元。 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违约,并赔偿我。因为我们交定金的时候是说好的16万,最后他又反悔。请老师帮我分析一下怎么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谢谢
19天前首先,您与车行老板之间的合同关系应当明确约定车价及支付方式。在您的情况下,双方已经口头达成协议,确定车价为16万元,但后来由于物价上涨,导致车价实际变为162900元。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行老板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拒绝退还多收的2900元,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此外,如果您认为车行老板存在欺诈行为(例如隐瞒了价格上涨的事实),那么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救济,如申请仲裁或调解等。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于证明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