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18-7-23至2021-7-22试用期2018-7-23至2018-10-22,用工第五个月无故辞退,试用期满未填转正,可以申请多少补偿,请详细解答
1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由于你提到的合同有效期是从2018年7月23日到2021年7月22日,并且试用期从2018年7月23日开始,那么你的试用期应该是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10月22日。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你没有填写转正手续,那么在试用期结束时,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支付至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通常情况下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且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仔细检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有可能获得额外的赔偿或补偿。 最后,建议你在尝试获取补偿的过程中,先收集相关的证据,如离职证明、工资单等文件,以及与公司沟通的记录,以便于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