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因为感情不和,结婚六年一直吵吵闹闹,期间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4.5岁,二女儿九个月大,现在因为家庭矛盾双方都想离婚。我在结婚前2010年全款购置房产一套,但是有借款。2012年十月结婚后我们共同还款9.7万元,还有六万未还清。请问现在我们要离婚的话财产和孩子该怎么分割
2025-10-21 14:5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且愿意就财产进行协商,则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住房权属。如果房屋为婚后共同购买或以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那么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有产权房,一般应当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应当由其配偶获得。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孩子的抚养权应当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确定。 债务负担。如果有债务存在,应当按照各自承担能力的比例分担。如果债务全部或部分用于家庭共同支出,则这部分债务应由双方平均承担。 请注意,以上仅为参考,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证据材料和法院的审理结果来确定。建议您与您的家人或法律顾问详细沟通,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