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安徽中崟劳务报去马来西亚,收取我10000元,不知什么原因迟迟走不了,又说加点钱去柬埔寨,我不去就扣二千元门坎费,合法吗?收钱开收据,不给正规劳务发票合理吗
6天前首先,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员工支付额外费用作为劳务合同的条件。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您支付额外费用才能离开马来西亚,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 其次,如果您已经收到了劳务公司的相关费用,并且他们没有开具正式的劳务发票或服务证明,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这些款项并提供相应的发票。此外,如果您发现有欺诈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最后,建议您与该劳务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其经营状况和合法性,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