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案情是对方做的工程有质量问题需弟二次反工对方没反工所至现在帐未结,对方自己写了个结帐单,单子上没有我的签字,对方的总工资才6万多无他们就写了11万多元,法院判我支付对方11万多元,我申诉到崇州法院说判决书是错误的,1、对方做的工程有质量问题应该反工没反工至现在帐未结,2、对方自己写的结帐单,单子上没有我的签字那单子是不合法的,在说对方的工资总计才6万多元,他们写11万多元法院就判我支付对方11万多元,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今天法院给我的裁定书还是要为持原判,请问我应该上诉法院还是到检查院提抗诉呢。谢谢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案件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法院的裁决存在错误或者不当之处,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提出上诉。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注意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相关证据,并且确保在庭审中能够充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对于您提到的“对方的总工资才6万多”,如果这部分工资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的约定,则可能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部分工资的具体情况和用途,以便更好地评估其对整体案件的影响。 最后,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详细讨论您的具体情况,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