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在创维液晶公司,如今已经过去4年,新单位需要档案,联系到创维液晶档案管理人员时,说需要收取6000元档案管理费用,请问如何维权
1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民法典》,劳动者享有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获得工资收入,并且该公司的要求与法律规定不符,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权。 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直接与公司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请求解释为什么需要支付额外的档案管理费用。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与公司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证据充分,以便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避免泄露给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