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深圳市龙华富安娜工厂的一名上班十余年的老员工,现在工厂将于5月份搬至惠东,厂里规定自愿去的可跟去,不愿去的离职,没有任何补贴,请问工厂的这种做法样合付老动法规定吗?
2024-09-26 13:27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劳动者放弃权利。因此,您有权选择是否前往新工厂,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福利。建议您与工厂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和保障。同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帮助和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