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二婚原来有个孩子给了男方,再婚后又生个女孩准生证什么都有,两年后又怀孕刚怀孕的时候问了妇女主任她说可以要,等到六个月的时候才给我们话让我们办证整办了两个多月什么都齐了交上去了,到八个月我早产孩子出生那个证还没有到我们手,我们去要了他们说你们孩子生了就不给批了,还让我们把挨罚的钱交了,我就是想问下这个钱我们应该交吗?
2024-09-26 14:15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直接与当地的妇幼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办公室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取相关帮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符合生育条件且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夫妻,在孩子出生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审批。如果孩子的出生没有得到相应的批准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完成相关的程序,那么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了不公正对待,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协调。 最后,请注意保存好所有与生育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