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5.8月工伤2016.11月工伤鉴定十级,医疗费全自负,现找公司报销,公司不配合,找社保社保说公司材料不全,通过社保查明公司己终止我的合同,但是公司从没说过终止合同,我请假于7月15日到期怎么处理谢谢!
2024-11-16 11:41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5年8月和2016年11月分别因工伤遭受了两次伤害。关于您的工伤待遇,您需要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首先,对于第一次的工伤,由于您已经得到了劳动能力鉴定,并且全额承担了医疗费用,这表明您的工伤待遇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发现公司没有及时给您报销,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其次,对于第二次的工伤,由于您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如果公司声称终止了您的劳动合同,那么您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诉讼。 最后,关于您请假的情况,您应该注意自己的权利保护。如果您的病假超过了公司的规定期限(通常为3-5个工作日),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休假证明文件,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总之,您需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的协商解决、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以及依法维权等方面。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