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茂大厦前台服务,要求背出1-50楼的客户名录,背不出不让下班,是否违反劳动法
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本案中,上海金茂大厦前台工作人员被要求背出1-50楼的客户名录,并且如果背不出就会受到处罚。这可能涉及侵犯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因为员工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享有至少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和每周40小时的工作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因此,对于上述行为,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可能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