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上班,从18年3月就辞职了,到现在工资欠一个月不给,找过劳动局解决不了。老板认定我跟店内一起打架有关系不给,案件不解决不给,请问他能扣我工资吗?我没打架
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等。如果员工因某种原因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其离职期间的工资。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参与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暴力行为,并且已经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您有权要求雇主按合同规定支付剩余的工资。此外,您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请注意,由于涉及到法律问题,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律师事务所,以便得到更专业的帮助和指导。同时,避免采取极端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