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本人在温州打工,河南老家有事,请假回老家。刚到老家一天,意外脚骨折受伤住院,能算非因工伤吗?在厂里工作14年了,有补助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您的伤势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 关于您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如果您在事故发生前已经连续工作满一年且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您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同时,如果您的工龄不满一年但已满半年,公司应当向您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请记得及时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日后处理工伤赔偿事宜。祝您早日康复,生活愉快!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律师,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