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私人的包工程的,干活受伤,没有合同,包工头承认,现在要求怎么赔偿
2024-10-23 02:0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包人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则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而言,承包人应赔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误工费(如工作单位提供了工资证明)、护理费等,并对受害者因此造成的残疾或者身体功能障碍承担责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由于事故是由承包人引起的,因此还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例如支付相关诉讼费用等。最终赔偿的具体数额将取决于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情况。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讨论您的情况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