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十月份上了一整个月班,十一月一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十五号发工资,公司说工资用来缴纳社保了,也就是说公司给我买了十一月份的社保(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两部分,全由我出),并且这钱全从我十月份工资扣除,请问合理吗?
2026-01-15 04:14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已经将全部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从您的工资中扣除,并且该行为符合当地相关法规的规定,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或社会保障法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其纠正并获得赔偿。例如,如果公司的做法导致您未能按时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或者损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