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房屋面积与他宣传的不一样,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他又不退我订金,,那么协议上没有写明过户日期,房子他还能再转手卖给他人吗?他要是卖给他人是不是我就可以有权要回我的订金呢
2025-08-30 12:3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约定房屋过户的具体时间,则该合同可能属于“默示条款”,即视为对房屋过户期限无明确约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并主张解除合同。 至于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屋重新出售给您以获取退款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合同签订后才了解到房屋实际面积与宣传不符的事实,且该事实是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主要原因,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 请注意,上述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具体适用法律时应参考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