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了无固定合同,公司要求再签一份岗位协议合理合法吗?
2026-02-24 16:22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求员工签署额外的“岗位协议”通常被视为不合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如果公司试图强制要求员工签署额外的协议以限制他们的权利或增加其义务,则可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检查您的劳动合同是否包含了关于续签合同的相关条款。如果存在这样的条款,并且您认为该条款对您的权益造成了损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发现公司的行为有违法之处,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