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号入职,5月2号号离职,职称技术部文员(月薪3500)五月二十一号工资到账只有1808元,这符合劳动法吗?剩下的工资可以要回来吗?
2025-08-02 17:0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支付情况可能不符合劳动法规。一般来说,员工的薪酬应当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并且应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如果工资被延迟发放,而没有正当理由,可能会构成违法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支付有问题,建议及时与公司沟通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无法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拖欠的工资。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事先详细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在工作中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