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 我在淘宝拍卖上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原来买主买房时地下室也是房子的一部分,拍卖下交款以后当地法院说地下室没有包括在房产证里,地下室这部分面积需要我另附钱,我想咨询的是地下室这部分我是否要另外出钱,我理解的是只要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地下室也是属于我的,对吗?
2025-04-03 05:4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原业主已经将地下室也包含在房产证中,并且您在拍卖过程中以合理的价格获得了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那么,在您支付了全部款项后,如果当地的法院认为地下室不属于您的房产范围,您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会将地下空间作为配套设施提供给购房者使用,因此在购房时,您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来确保地下空间的正常使用。这种费用通常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的,而不是在购房合同中直接明确列出。 如果您不希望额外支付这部分费用,建议与卖家沟通并寻求法律帮助,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反映此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