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4S店购买新车,双方约定合同车辆置换,旧车评估价6万4,现对方要求缴纳超出合同规定的4千元,理由为旧车行驶证,此证已被车管所收回,合同当时未约定要求当事人提交该证件,双方协商不一致,要求退还定金5千元,对方不返还。愿意支付律师费。
2024-06-23 16:20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审查合同的具体条款,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要求您提交旧车的行驶证,并且对方在合同签订时并未提出此要求,那么对方现在要求额外缴纳4千元是没有合同依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您的情况下,如果4S店没有合理的理由要求您支付超出合同规定的费用,您可以拒绝支付,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关于退还定金的问题,如果对方违约,您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对方拒绝退还,您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明智的选择,律师可以帮助您审查合同,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在必要时代表您进行诉讼。您可以根据律师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律师费。如果胜诉,根据法律规定,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