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苗森,在2018年1月份到3月2号,去上海花肆纪 家家园花艺 当店员,期间一直加班 但是3月4号我来了北京,他们就少给我1000元工资。后来我在微信上询问,他们就不承认。可是我的加班费 和加班日期都有记录。(对话截图 被我不小心弄丢了)请问我还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2025-08-07 09:50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信任。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劳动,应当获得相应的加班费用。 请您提供以下信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情况。 您的工作岗位; 您加班的具体时间段及原因; 加班期间的薪资标准; 是否有与公司协商过加班费的问题。 以上信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