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昌人在2003年的时候经朋友价绍在绍兴袍江买一套拆迁按置房,买的时候按置房大家都没有办好 房产证,只有写了份买房协议,在2010年的时候大家都可办了,可是卖给我房子的人成了无赖不守信,我们起诉告了他,传票是法官亲自送到的,法院开庭 那天也没到场是缺席判决的,后来法院强制了的时候 我们在知道,他还欠征收办5万9千多的房款,那2010年的时候我经济也不宽裕也去办强制过户手续。去年因高铁扩建可能我买套按置房产要拆迁,我借钱去垫付5万9千多房款也办好了过户手续。今年我去法院告他还我垫付款,法院开庭那个人请了律师,他的律师说我们提供的那份买房协议是伪造,判决书他没收到谎言连篇,我接下去怎么?
2024-09-01 03:17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与卖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真实有效?例如,是否有一份完整的购房协议,其中包含双方签字和日期等关键信息? 如果存在伪造行为,那么您的诉讼可能会失败。在法庭上,被告可能会辩称这份购房协议是伪造的,并且他们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 由于您的债务已经偿还,因此您可以考虑向卖方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剩余款项。如果对方不同意,您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如申请执行拍卖等。 鉴于高铁扩建可能导致房屋拆迁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规划,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起诉并胜诉,那么应该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协议的真伪鉴定、证据链的完整性等,并及时通知法院。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获得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