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和我签合同了他们随便辞退我难道没有法律了希望你们请给我给一个回答吧谢谢。
2025-03-10 00:06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那么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随意解雇,并且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解除条件,请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等。此外,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