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12月进入公司,公司1月15日发放12月工资但是公司扣除了我1月份的社保金额,请问这样是否违法!劳动法不是规定当月扣除社保吧?还有提前扣除社保这一说?
2025-04-26 10:01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询问,我可以提供以下信息。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当月工资中应当扣除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这意味着,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费是合法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中的“扣除”并不意味着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而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在支付给员工的当月工资中预先扣除其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将这部分款项与员工的当月工资一并支付给员工。因此,如果公司仅是在当月工资中扣除部分社会保险费用,而没有将其与当月工资一起支付给员工,则可能涉及违规行为。 另外,如果您对公司的扣款行为有疑问或不满,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