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聘用的司机,工作了八年,今年3月在外地发生一起死人事故,交警判同等责任,事故所有费用都是保险公司赔付,单位没有支付一分钱,而我自己出于人道主义拿出一万元钱补偿了死者家属,现在单位让我自己提出辞职,我自己提出辞职的话是不是单位就不用对我进行经济赔偿,我想让单位跟我解除合同是不是就有八个月的经济赔偿?
2025-08-30 13:3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是因工伤或病假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您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因为您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存在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比如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那么单位可能会要求您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关于您的情况,因为您已经主动提出了离职,并且也提供了经济补偿,因此理论上您不需要再向单位提出额外的经济赔偿请求。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一些因素,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有任何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处理。 建议您与单位沟通,详细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