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单位7年工龄。因颈椎病腰间盘突出导致 不能上夜班坐着熬夜。歇了3个多月病假。单位要求自动离职。本人不同意。单位说不接受医院假条。按矿工给我辞退。请问有这种说法吗?
2025-07-01 08:38关于您的情况,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劳动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的规定。 -对于因疾病或受伤需要休息的情况,国家和地方都有相关的医疗期制度。您提到的颈椎病和腰间盘突出属于职业病范畴,可能符合一定的医疗期标准。 自愿辞职与非自愿辞职的区别。 -如果是由于个人意愿而非公司原因导致的离职,通常被视为“自愿”辞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病假与医疗期的区别。 -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受伤害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进行治疗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恢复健康并准备再次工作。医疗期则是指员工因伤病或其他健康状况而必须休养一定时间,并在此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您的身体状况确实影响了工作能力,且符合法定的医疗期条件,您可以考虑申请病假或者医疗期,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收集有关自身病情的相关诊断证明、医生意见等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强烈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获得更准确、具体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