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去年与医院签了一份五年的协议书,里面规定如果提前离职要交违约金,还签了一份空白的合同,那个空白的合同好像是一年一签,今年七月份满一年,我已经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了,现在医院告诉我要交四万的违约金,请问合法吗
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表示愿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也签署了相关的文件。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医院要求您支付违约金的要求可能不太合理。 然而,具体的法律依据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