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在六月十四日,经劳务派遣公司介绍一员工进我厂,做到九月二十八日份辞工,员工合同直接与派遣公司签定,此员工用的是别人身份证进厂,是童工,后来直接十一月中也没拿到工资去了劳动局,我们才知道员工拿不到工资,(我们厂工资是直接发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发给他的员工),现在派遣公司下的一个业务员拿了工资走了,派遣公司不负责,然后那个员工是童工要重裁我们厂,对我们厂有什么影响吗?
2025-03-11 04:40首先,关于您的提问,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较为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建筑、危险物品生产、运输、装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水银体温计、硫酸铜溶液等有毒有害的工作场所作业。 其次,如果派遣公司的业务员已经领取了员工的工资,那么员工已经被解雇并支付了相应的补偿金或赔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派遣公司可能不再需要对员工进行裁员。 再次,对于您提到的童工问题,由于您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是童工,因此无法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裁员。但无论如何,派遣公司应该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包括向员工支付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最后,对于您提及的派遣公司不承担责任的问题,建议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将此事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以便得到公正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