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打工的,于2015年8月份在一家火锅店上班,其工资一个月5000元左右,职务是厨师长。店是个人独资企业,老板有5人,是合伙生意,自开业到去年8月份,店内员工工资,供货商货款一直在付,从没出现过拖欠或推迟的情况,由午经营不善,市场经济不好,从去年8月份(2017年8份)起我等员工工资开始拖欠,供货商货款拖欠,一直到2018年元月份关门,其间店内借了些土钱,还剩一万八千元至今未付,供货商部分货款也未付,环其中供货商欠最多的一个(20000元左右)是要在法院起诉我,起诉理由是我在供货商货款清单上签的字,我现在问一下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我该怎样要,供货商那儿我在法律上来说承担责任吗?
2025-09-26 05:1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您的工资被拖欠,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此外,您也可以通过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至于供货商的问题,如果他们已经起诉了,那么您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总的来说,您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希望您能够早日得到应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