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找车贷公司借款押了绿本,借款4万元,分18期还,到18年7月,因个人原因逾期了三天被车贷公司拖车了,现在车贷公司要求我一次结清,未还本金11000,然后加提前结清违约金合同金额6%即2400,还有逾期罚息每天1%,要2000,一起15400结清,我想问这个收费合法吗?他打电话给我说三天不处理就会变卖我的车,他是否有这个权限?多久可以在我没有结清的情况下变卖车辆?
2025-10-09 04:27您的情况涉及的是汽车金融贷款的纠纷。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一般情况下,汽车金融公司在借款人未能按约定还款时有权采取催收措施,但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限制条件。 在您提供的信息中,首先提到的“3天内处理”可能会导致车贷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拖车等行为,这可能对您的权益造成损害。其次,车贷公司的要求包括未还本金的利息和费用(如违约金和逾期罚息)是合理的,这些费用通常由借款人承担,并且在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相关的条款和条件。但是,如果车贷公司要求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并收取高额费用,这可能超出合理范围,建议您与车贷公司进行协商,了解具体的收费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至于车贷公司是否有权利变卖您的车辆,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只有当借款人无法按照借款协议履行义务时,车贷公司才有权行使变卖车辆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借款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借款协议中的义务,或者借款协议中明确允许车贷公司行使变卖权利的情况,车贷公司无权行使变卖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仔细阅读借款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以确定自己是否有权拒绝或解除借款协议。 最后,强烈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咨询有关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解答和指导。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建议您尽快与车贷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办法,以便妥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