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无营业执照,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去劳动局但是又叫去监察大队,监察大队听说没有营业执照,说没办法,叫去找司法局,司法局7月6号打电话给那个老板,那个老板答应7月底给工资,但是到现在也没给,等再去司法局问,司法局说也没办法叫我要不去法院请问律师法院能受理吗?
2025-10-09 05:25关于您提到的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利。如果您的权益被侵犯,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处理或者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选择哪种途径解决,都需要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使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及操作细节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