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通建帮钱通富打工,钱通富是盛富公司的法人,因钱通富不在攀枝花所以叫钱通建帮钱通富签合同,合同是跟商混公司签,事情过了一年多商混公司把他们告了,因为钱通建是签合同的,所以进拘留所,原因是没还钱。谢谢
2024-07-13 09:4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钱通建代表钱通富与商混公司签订合同,如果钱通建是作为钱通富的代理人行事,且商混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知情或应当知情钱通建是代理人,那么合同责任应当由被代理人即钱通富承担。如果商混公司因为合同履行问题将钱通建告上法庭,钱通建可以提出抗辩,说明自己仅是代理人,并非合同的真正当事人。 钱通建被拘留可能是因为法院认为他有履行合同的责任,但未能履行。在这种情况下,钱通建应当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其代理行为及与钱通富的关系,以及钱通富作为法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钱通富作为盛富公司的法人,也应当积极出面解决此事,避免代理人因履行职务行为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如果钱通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告知商混公司其代理身份,或者商混公司不知情,那么钱通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即便如此,钱通建仍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或上诉,要求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在此过程中,建议钱通建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