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于无锡新深度劳务进入深南电路辅助作业,工作温度35度以上。劳务入职前许诺的高温费,和岗位津贴,却没有发放到位,电话咨询,却又被告知没有别的工序有。事实上,经我查访,没有这回事,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25-10-18 05:1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该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确保其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障。 如果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雇主沟通。尝试直接与雇主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实,并询问为什么没有按时发放高温费和岗位津贴。 提出书面申诉。您可以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主管,要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如果雇主拒绝解决问题或者提供不实信息,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请求对其进行调查并作出公正裁决。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代理您的案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