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检查出怀孕,当时医院说需要卧床保胎,跟公司沟通后公司同意请假,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我可以请六个月的产假,期间公司会帮我支付社保费用,我自己部分自己出,六月中旬孩子胎停了,稽留流产,跟公司沟通后,说好7月3日上班。但是7月2日暂时十点半才告知我,公司不再与我续约,补偿我一个月工资(本来一个月工资是3400,只给了我1200多,也不清楚原因),这个公司我是2015年7月21日入职,第一次合同签了一年,合同到期后并没有组织我们重新签,而是用重拟合同的借口拖了将近一年。我想问,公司这样开除我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4-11-13 02:49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孕期和产期保护等。 首先,关于您的离职是否合法,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您的公司确实存在一些不当行为。例如,您在6月初就遭遇了胎停,但直到7月2日才被告知不再续签合同,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关于提前通知的规定。此外,在未取得您的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也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关于您的补偿金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补偿,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条、病历等。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请求调解或裁决。 如果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分析判断。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