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攸县车队开皇图岭至县城的车,因工作中出了一起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赔偿后,车队老板还要承担一万四千元,我现在辞工了,车队老板要我承担一万四千元的百分之二十,这样合理吗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车辆无有效行驶证或驾驶证的,由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此,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您的工作关系已经解除,并且您不认为自己有责任,则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事故责任。如果法院裁定您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但具体比例应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然后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