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我实际工资1.5万,试用期1.2万,劳工合同公司说要合理避税都是签了2000左右的工资。 至今劳动合同未盖章给我。但我也有部分体检和一寸照入职资料未补齐全。 8.22到8.28因突发被派出所行政拘留未能上班也未能请假。 8.29上班被告知人力决定辞退我,因为我违反国家的治安管理条例。 我上班的几天有3次迟到,每次要求扣500。
16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及时签订或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可能会导致相关权益受损。 对于您提到的试用期工资问题,通常情况下,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因此,您的试用期工资应该不低于2万元。同时,试用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工资,但必须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关于体检和照片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这些材料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至关重要,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异议并要求补齐这些材料。如果他们拒绝提供或者无法提供,您可以考虑是否继续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被派出所行政拘留的情况,这可能涉及您的个人行为和法律责任。建议您保留相关的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日后处理相关事宜。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