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八月底左右我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感觉心口很闷头痛后来到医院检查说我是窦性心律双源的心室早搏,当时我是店里的一名厨师长店开业很忙也没有人所以中间一直没有休息连续上了一个多月知道后来八月底左右病了,中间我有要求老板需要休息可以老板一直没有同意而且当时基本每天的上班时间都很长基本都有十来个小时,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吗
2025-03-07 17:08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您的伤情是否属于职业病范畴。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您可以请求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付责任。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体检报告等,并联系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