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本人工伤8级,公司签订合同到期日2019.10.31,但是公司的项目结束是2019.02.15日,在劳动合同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是双倍经济补偿金
2025-12-23 05: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或者在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后解除合同,则应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础计算经济补偿金。 因此,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公司在2019年2月15日后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并未明确告知或协商解约事宜,那么公司应当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