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0年工作,在公司连续工作26年,合同期满,公司在没有和我协商的情况下终止合同,算违法吗?月收入大概2500元,已经申请仲裁
2024-11-06 20: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您的情况属于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提前通知的情形。 关于是否构成违法行为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是否符合法定的终止条件。如果公司的行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如经济性裁员),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如果您在单位工作了26年,并且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那么即使您提出离职,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过错解雇,而不再是违法解雇。 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确实面临困难,但是企业没有合理解释或补偿措施,也可能被认为存在违法行为。 建议您详细分析具体案情,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仲裁解决争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