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沙门灵门港从事渔船工作,前三月在船上工作眼睛受伤,在温岭人民医院做的手术,术后上眼皮上不去呈半睁状态,医院建议三个月后到温州做修复手术,前两天去医生说再等两个月做比较好后,回来后跟船长商量,船长的意思不想赔偿,说什么船上没挣到钱什么的,我们是外地人,协商很多次,没有劳动合同,医疗费是老板给的。
2024-07-16 22:2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爱人可能面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工伤认定。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您认为该事故属于工伤范畴,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医疗费用支付。如果工伤认定为工伤,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工伤待遇赔付。具体赔付标准应参照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 经济补偿。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一些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但通常情况下,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如工伤保险),包括因工致伤后的治疗费用。因此,即使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企业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后续处理。除了经济补偿外,您还可能需要考虑与船长沟通的具体细节,以及如何进一步维权。这可能涉及到谈判、诉讼或其他解决方式的选择。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指导您的行动。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和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务必联系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