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身体不适和家里有事跟领导请假两小时假不批,自离的,厂里面自离后三天可以重新进去。之前不想做的时候他要我留下来,自离后他打我人品极坏,让公司永不录用我,我可以告他侵权吗?我又做错什么事,平时和同事相处很好,之前任何一个领导对我平价都对,他这样做让我怎么抬头,怎么见人
2025-03-30 20:46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关系被终止,并且被告知不再聘用您,这通常被称为“解雇”或“开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行为违反了相关劳动法的规定或者道德准则,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如果您认为您的解雇是非法的(例如,没有遵循法定程序),您可能有权要求赔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雇主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名誉,您也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获得赔偿和/或恢复名誉。 然而,请注意,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提起此类诉讼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包括法律程序复杂、证据收集难度大等。因此,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环境和适用法规。 同时,为了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社会信誉,建议您在处理类似事件时保持冷静、理性,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而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