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上海一家金融机构上班,2015年上海一家金融公司负责人,所以客户资源比较丰富。期间帮客户之间拆借出现了问题(不属于公司业务,客户之间拆借,有钱的客户借钱给需要钱的客户)因为彼此信任,所以出借方A客户都是经过我这个中间人个人账户走账给借款方B。现借款人B因其它原因关在了看守所,出借人A现在把我给起诉了及我老婆。《当初借款人B也打了借条给A及账户走账说明》用款人B打的借条多数放在我这里,我不承担担保责任。他们俩之间有过对接,其中有俩次我也在场,也有其他证人在场见证他们之间商量还款计划。能不能给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
2025-04-26 11:4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联系,以便获得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首先,您可能面临债务纠纷,涉及法律诉讼。其次,您的个人隐私可能会受到侵犯。最后,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您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同时,您可以考虑将借款情况向银行等机构反映,并寻求他们的协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