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上学原因户口迁出,于毕业时迁回南郊城南路500号,亐2006年3月迁回农村家里,现家中房子拆迁,却被告知户性质改变,我与小孩两人不给安置
2025-03-06 11: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户口应当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并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如果您已经将户口从原户口所在地迁到新的地址,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申报和备案,那么您应该拥有合法的户籍证明。 然而,如果您的户口性质发生变化,可能是因为某些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等。但是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您进一步核实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