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工程,施工方要求进我家屋内改管线,并刨去我屋内墙与装修(工程方只负责拆除,不负责维修)请问我是否该配合??
2025-02-03 06:00您是否有权拒绝供热公司进入您的房屋进行施工呢?根据《民法典》第798条的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的监督下进行。”因此,在没有得到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供热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263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防水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这意味着,如果您认为供热工程会影响公共利益,您可以向物业提出异议并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供热工程确实需要进入您的房屋进行施工,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此事。